
去年有一個員工離職了,在9月份的時候辭職了,現在發(fā)年終獎金 老板說要發(fā)給這個人 那么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全年獎金的時候要怎么申報 現在已經沒有這個人了
答: 您好,可以將這個人改為正常進行年終獎發(fā)放。
去年有一個員工離職了,在9月份的時候辭職了,現在發(fā)年終獎金 老板說要發(fā)給這個人 那么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全年獎金的時候我把這個人的年終獎報成工資薪金來申報,在在賬上我還是做成年終獎可以嗎?因為還有其他單位要跟他發(fā)獎金
答: 大體上你這么處理是可以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申報個稅的是,是將工資和年終獎部分加一起申報,但是已經離職的人年前也發(fā)了年終獎的,這個需要申報嗎?還是只要申報在職的人員,不管年前有沒有發(fā)放年終獎
答: 你好,可以在工資里面給他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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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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