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 票據背書不得附有條件,那么不得轉讓的票據是如何具有效力的?
答: 票據出票不得附有條件,附條件的票據無效?!薄@句話對 依據《票據法》第33條、第48條,票據出票不得附有條件,附條件的票據無效,而對票據背書轉讓以及匯票保證附條件沒有相關規(guī)定.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guī)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 “不得背書轉讓”就是出票人為了限制票據的流通,而采取的一種手段。即票據到背書人這里為止,不能再繼續(xù)背書轉讓權利
就是背書不得附有條件所附條件無效為什么還有記載了不得轉讓的票據有效力的呢
答: 你好,記錄不得轉讓的,這個不屬于附條件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出票不得附條件,不然票據無效。那出票不是可以記載“不得轉讓”?這個不沖突嘛?
答: 不沖突的,出票付條件不是指轉讓,轉讓了以后只是他不承擔后手的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