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注冊會計師,2013年至2016年擔任甲銀行簽字注冊會計師,2018年和2019年擔任甲銀行審計項目合伙人,2017年未參與甲銀行審計,問注冊會計師是否違反職業(yè)道德守則和相關獨立性。答案:違反,截止2018年擔任關鍵審計合伙人滿5年,我不明白的是,2017年不是沒有參與審計么?為什么還是滿5年,是冷卻期不是2年的原因么
答: 是違反的,只要中間沒有停兩年,那么前后是要合并計算的,即連續(xù)四年要和接下去的兩年合并計算,只有斷了兩年,即您所說的冷卻期過后,再擔任就沒有問題了
(1)A注冊會計師在2014年度至2018年度擔任甲公司財務報表審計項目經(jīng)理,并簽署了2016年度和2018年度甲公司審計報告。不違反,理由:A注冊會計師擔任甲公司關鍵審計合伙人沒有超過五年,不對獨立性產(chǎn)生不利影響。因為在審計報告簽字才屬于關鍵審計合伙人?
答: 你好,是的,學員,這個就是關鍵審計合伙人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關鍵審計合伙人擬加入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該合伙人不再擔任關鍵審計合伙人后,該公眾利益實體發(fā)布的已審計財務報表涵蓋期間不少于(),并且該合伙人未參與該財務報表的審計。A、十二個月B、二十四個月C、六個月D.3年
答: 您好,這個的話是屬于12個月的這個
A注冊會計師自2013年度起擔任甲公司審計項目合伙人,2017年12月因個人原因調(diào)離甲公司審計項目組,2019年12月起重新?lián)渭坠緦徲嬳椖亢匣锶恕樯哆`反獨立性呢?
A注冊會計師自2013年度起擔任甲公司審計項目合伙人,2017年12月因個人原因調(diào)離甲公司審計項目組,2019年12月重新?lián)渭坠緦徲嬳椖亢匣锶?。答案為啥違反
A注冊會計師自2013年度起擔任甲公司審計項目合伙人,2017年12月因個人原因調(diào)離甲公司審計項目組,2019年12月起重新?lián)渭坠緦徲嬳椖亢匣锶耸欠襁`反獨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