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有兩筆費用入帳重復,分別是汽車費用和辦公費用,于2018年3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了沖回,首先這樣做,正確吧?其次,在申報財務年報表時,是按沖回前即2017年12月期末金額填報,還是按3月已沖回后的金額填報?最后,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又如何填?
答: 你好!年報按2017年12月期末金額填報,匯算清繳時在調整表里調整數(shù)據(jù)就可以
2017年度財務報表已出,不能更改。我在2018年發(fā)現(xiàn)2017年度多結轉了成本,1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對多轉的成本進行了調回,調整后不需要繳納所得稅。請問老師,在進行2017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報表是按照2017年度的填寫嗎?調整的成本,需要填寫在匯算清繳申報表中嗎?如果需要,填寫在哪張表上?
答: 1、不是按照17年的填寫,按照18年調整后的報表填寫。 2、需要填寫。 3、填寫在一般企業(yè)成本支出明細表里面。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今年一月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了去年的成本和費用,匯算清繳中利潤總額賬載金額是按12月報表上的數(shù)據(jù)填寫,還是按我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后的金額填 寫
答: 你這個需要反結賬做12月賬上才可以按你這個調之后填表,還需要問下你稅局看年報和季報數(shù)據(jù)是不是可以不一樣,可以不一樣,那這個之前4季度就可以不需要修改,不行,還需要修改之前季度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