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生許可證為什么不交印花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領受人按件貼花五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衛(wèi)生許可證不屬于權利、許可證照,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一)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xié)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各出版單位與發(fā)行單位(不包括訂閱單位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征訂憑證.
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guī)定征收印花稅.
對發(fā)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tǒng)、南方電網公司系統(tǒng)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征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印花稅.(生活繳費憑證,不同于電網之間經濟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結合增值稅、消費稅)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屬于家庭財產保險性質,其合同在財產保險合同之列,照章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fā)、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
(二)產權轉移書據(jù)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jù)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jù).
(三)營業(yè)賬簿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yè)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權利、許可證照僅包括"四證一照":包括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衛(wèi)生許可證為什么不交印花稅這一問題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解析到這里,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衛(wèi)生許可證不屬于權利、許可證照,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到此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詢我們答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