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增值稅申報表怎么填?
根據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者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fā)票、農產品銷售發(fā)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項目屬于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項目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具體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的第7欄次"代收代繳稅收繳款憑證".同時需要在《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書抵扣清單》增值稅報表填寫扣繳納稅人識別號,即本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一、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fā)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fā)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扣除個稅的工資了)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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