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貸方余額怎么處理
答:應交稅金屬于負債類科目,期末有余額很正常,表示有未交稅金.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jīng)營所得依法繳納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quán)責發(fā)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yè),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
企業(yè)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簡易計稅的會計分錄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簡易征收的,應設"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簡易計稅"作為"應交稅費"科目的二級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fā)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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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yè)營改增后簡易計稅方法是如何計算的?
答: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2、建筑業(yè)營改增后采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稅率仍然是3%,與"營改增"前一致.
3、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guī)定.
4、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5、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6、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7、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上,就是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貸方余額怎么處理的處理方法,應交稅費貸方有余額是正常的,因為應交稅費是負債類科目,貸增借減.想要繼續(xù)學習更多內(nèi)容的,歡迎前往會計學堂的官網(wǎng)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