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證核銷流程

2019-11-27 13:1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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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經證核銷流程,很多會計朋友不知道,大家對于相關內容了解的不夠透徹,所以在遇到這類問題時不知道該綜合分析.根據不同的情況處理方式都不同,根據這個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為了幫助大家處理這一層面的疑惑,總結了以下內容,希望能給你們帶來一定的啟發(fā),一起來看看吧.

外經證核銷流程

1、點擊電子稅務局新版本入口.

2、點擊右上角登陸.

3、輸入賬號密碼,賬號為納稅識別號或社會信用統(tǒng)一代碼,密碼為國稅編碼(納稅須知上的國稅初始密碼).

4、點擊全部功能.

5、點擊登記/認定/優(yōu)惠/證明,然后再選擇《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

6、選擇需要核銷的外經證號,點擊增加外出經營情況和繳納稅款情況,填寫所需內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國稅預繳的增值稅.

7、選擇辦理方式:全流程無紙化.

8、上傳附報資料,蘋果手機可下載客戶端使用拍照上傳功能;其他可使用選擇功能上傳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傳完稅證明和需要核銷的外經證).

收起

外經證核銷流程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向營業(yè)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2、《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經證》.

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xù).

需進行《外管證》核銷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留復印件,驗原件):

(1)原《外管證》;

(2)已開具發(fā)票和繳納稅款稅票復印件和對應的營業(yè)收入賬務處理憑證復印件;

稅務機關應審核相關資料:

(1)審核納稅人是否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外管證》的核銷手續(xù),如逾期辦理,則進行違法違章處罰;

(2)審核其是否將工程的收入并入公司的經營收入繳納了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依據《外管證》信息,錄入外出經營地已開具稅票、發(fā)票號、金額,以及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經辦人、證明核銷人和核銷日期.

外經證核銷流程就介紹到這里了,看完本文的朋友一定知道了.辦理時一定要帶好相關證件,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xù)關注會計學堂,多位會計學堂老師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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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一般把外經證原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拿給外地稅務局核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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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經證核銷流程包括3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申請外經證。 企業(yè)需要先將相關貿易及出口數據收集整理,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格式提交申請,以獲得對應的外經證。 第二步:核銷外經證。 在進行國際貿易往來時,企業(yè)要向海關提供外經證,以確保商品獲得許可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 第三步:歸還外經證。 企業(yè)完成貿易往來后,應當及時將外經證交還當地國家外經辦,以證明出口商品未超額和未違反任何國家規(guī)定。 以上是外經證核銷流程的簡單概括。比如,一家生產和出口紗線和毛線的公司申請外經證,之后出口前,需要至海關提供外經證,經檢查合格后準予出口,出口完畢后,及時歸還外經證給外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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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建安企業(yè)外經證辦理流程說明 一、首先辦理外經證所需資料(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 1 綜合服務科即辦類外出經營證明審批表 2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表格 3 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單位證明 6 企業(yè)聲明 7 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8 合同印花稅復印件(驗原件) 9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0 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11 建安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 12 上季度的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復印件 13 上季度的財務會計報表復印件 14 上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復印件 二、外經證延期所需資料(分兩種情況): (一)、第一種情況是已經開了部分發(fā)票,還要部分余額未開,而且外經證已經過期,這種情況需提供資料為: 1、提供給柜臺的資料: 1)、 綜合服務科即辦類外出經營證明審批表 2)、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表格(合同金額填寫余額) 3)、 原外經證核銷聯(lián)(需加蓋項目所在地地稅局公章) 4)、 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5)、 付款證明 6)、 工程已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稅的稅票復印件 7)、 已開具的發(fā)票復印件 8)、 帳本中記載工程收入或預收帳款項目賬頁復印件 2、提供給專管員的資料: 1)、原外經證核銷聯(lián)(需加蓋項目所在地地稅局公章) 2)、付款證明 3)、工程已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稅的稅票復印件 4)、已開具的發(fā)票復印件 5)、帳本中記載工程收入或預收帳款項目賬頁復印件 備注:正常情況開了部分發(fā)票的外經證辦理延期,一般情況外經證核銷聯(lián)回來必須有兩聯(lián)且加蓋當地稅局公章。 (二)、第二種情況是外經證辦出有效期起超過30天未在當地稅局做項目報驗登記的,或者已備案而未開票的,這種情況延期需提供的資料: 1、向柜臺提供的資料: 1)、綜合服務科即辦類外出經營證明審批表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表格(合同金額填寫余額) 3)、原外經證核銷聯(lián)(需加蓋項目所在地地稅局公章)未報驗的貳聯(lián) 4)、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5)、外經證未開票或未報驗登記的情況證明 2、向專管員提供的資料: 1)、原外經證核銷聯(lián)(需加蓋項目所在地地稅局公章)未報驗的一聯(lián) 2)、外經證未開票或未報驗登記的情況證明 備注:未報驗的外經證一般必須三聯(lián)都拿回來辦理延期 三、外經證核銷需提供的資料(外經證核銷只需到專管員辦理就可以了): 1、第一種情況(已經開完發(fā)票): 1)、 外經證核銷聯(lián)(未報驗的叁聯(lián)) 2)、 工程已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稅的稅票復印件 3)、 已開具的發(fā)票復印件 4)、 帳本中記載工程收入或預收帳款項目賬頁復印件 2、第二種情況(未開票): 1)、外經證核銷聯(lián)(未報驗的叁聯(lián)) 2)、外經證未開票或未報驗登記的情況證明 注:以上所提供的資料的復印件上需加蓋“此復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上經辦人的姓名和日期。另,1.所有提供的資料必須加蓋公章;2.建安合同復印件須加蓋騎馬縫章;3.家裝公司還須提供預算報價單;4.以此類推,深圳其他稅局外經證的辦理流程和所需資料都是大同小異,只需提前咨詢相關稅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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