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代為繳納稅款分錄
對于公司而言應當確認為費用和資本公積更為妥當.大股東的承諾旨在保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而以前年度根據(jù)不規(guī)范的稅收優(yōu)惠少繳的稅款本來就是一項會計差錯.將由大股東補繳的稅項確認為上市公司的費用本身就不存在"減少"上市公司利潤的問題,僅僅是將問題的真相顯示出來而已.所以從會計角度,一般理解應當追溯調(diào)整,確認以前年度的稅項費用和應交稅費;大股東承擔補繳義務之后,將應交稅費扣除視同捐贈應交納的所得稅后轉入資本公積.
國外傭金代扣代繳了稅金如何賬務處理?
答:1.預繳稅金:
D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Cr:銀行存款/現(xiàn)金
2.付款至國外:
D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Cr:銀行存款
3.外匯手續(xù)費:
Dr:財務費用-手續(xù)費
Cr:銀行存款
4.收到國外形式發(fā)票(和合同一起):
Dr:損益類科目(具體看你合同的內(nèi)容)
Cr: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
P.S:正常情況下,此時"應付賬款-對方公司名"無余額
大股東代為繳納稅款分錄.看完上文中小編的詳細介紹后,你們有沒有理解呢?如果對于這類型的問題感興趣,可以前往會計學堂的官網(wǎng)訂閱相關課程,還有更多精彩知識等著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