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扣稅好還是按月扣稅好
個稅是累進扣除的,是一年中你的收入總額不斷增加,每到達一個數(shù)值,相應的個稅稅率會變大,導致看起來你的個稅稅額也變大了.另外,個稅是按年征收的,每個月繳納的個稅是預繳的,第二年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會多退少補.
根據(jù)去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從2019年1月份開始,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一個納稅人的收入從年初到年末,大多數(shù)是一個不斷增加的過程,假如孤立地按月收入進行預扣預繳,可能會造成匯算清繳時,匯繳的數(shù)額與預繳的數(shù)額相差較大,需要辦理補退稅,從而增加納稅人負擔.因此,為了減少補退稅的程序,對工資薪金的每月預扣預繳規(guī)定了累計預扣法.
"2018年12月21日,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中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什么是累計預扣法?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適用的算法
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案例一
比如小李稅前工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五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今年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由于2月份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37000元,已適用10%的稅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應預扣預繳稅款有所增加.
案例二
小錢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后取得工資15000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那么2019年,小錢1月到5月需要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該如何計算呢?
1月份:(15000×1-5000×1-1000×1)×3%=270元;
2月份:(15000×2-5000×2-1000×2)×3%-270=270元;
3月份:(15000×3-5000×3-1000×3)×3%-270-270=270元;
4月份:(15000×4-5000×4-1000×4)×3%-270-270-270=270元;
5月份:(15000×5-5000×5-1000×5)×10%-2520-270-270-270-270=900元;
小錢5月份需要預繳的稅款比前幾個月多了,因為小錢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45000元,超過了36000元,根據(jù)稅率表,預扣率為10%,因此5月的預扣額就相應出現(xiàn)了變化.
累計預扣法會讓我們多繳個稅嗎?
累計預扣法不會影響納稅人全年應納稅額,也不會影響新個稅法減稅紅利發(fā)揮.這種辦法可以節(jié)省納稅人全年中前期的稅金,少占用納稅人的資金成本.
依然以小錢為例,如果2019年,小錢的工資薪金不發(fā)生任何變化,那么小錢2019年共繳的個稅費是多少呢?
2019年:
(15000×12-5000×12-1000×12)×10%-2520=8280元;
2018年:
[(15000-3500)×25%-1005]×9+[(15000-5000)×10%-210]×3=19200元;
2019年比2018年少繳納個稅:19200-8280=10920元
所以,如果接下來如果發(fā)現(xiàn)繳納的個稅出現(xiàn)了變化,不用慌,并不會出現(xiàn)多繳納的情況.而且采取累積預扣的方式使預扣的稅款最大趨同于年終的匯算清繳稅款,最大限度地減少退補稅的情況發(fā)生,減輕征納雙方的納稅成本又便捷高效的方式.
小結:其實累計扣稅還是按月扣稅這都是政策所定了,也并不是說要多扣稅,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中也詳細說明了,還有案例加持,相信大家更容易理解,累計預扣法還可以節(jié)省納稅人全年中前期的稅金,少占用納稅人的資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