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否可以少交?
答: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
小編認為,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可以少交的。
根據(jù)陜財辦綜【2018】3號,從2018年1月1日起,陜西省境內申報繳納所屬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建設基金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減按銷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勞務收入的0.6‰(其中自貿區(qū)和自創(chuàng)區(qū)的按0.4‰),按月自主申報繳納。
由繳費人提出申請,且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后,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申報繳納時予以抵頂;如果當月抵頂不完的,遞延至下月抵頂,直至抵頂完為止。
自2018年1月1日起,需要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多繳納的屬期為2017年度水利建設基金的,由繳費人提出且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審批后,分以下三種情況處理:
(1)如果多繳費款已經全部抵頂?shù)?,則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注銷。
(2)如果多繳費款尚未全部抵頂?shù)?,繳費人按照退費業(yè)務辦理流程,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審批后,由主管稅務機關對應的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從當期水利建設基金收入中退費,退費辦理完成后,再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注銷。
(3)如果主管稅務機關水利建設基金當期收入小于退費金額的,由地稅機關根據(jù)收入情況順延退費。
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可以少交的,相信您看完了上述文獻不難得出這一結論。關于水利基金的賬務處理的等會計知識,會計學堂也將會一一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