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水利基金減免退款如何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yè)外收入
按照稅法規(guī)定,應該并入收到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水利基金減免政策
根據《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財稅[2016]12號)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現(xiàn)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xiàn)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水利基金減免條件
1.基本減免條件和辦理預先登記所需材料詳見《2016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免項目匯總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繳納義務人,當年不得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1)因涉稅違法被地稅部門立案調查并實施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的繳納義務人,查補稅費在10萬元以上且查補稅費占同期應繳稅費(不含社會保險費)10%以上的;或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的;
(2)因排放超標造成環(huán)境污染被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下令停業(yè)整頓或關停的;因違法占用或破壞水利設施被水利部門查處的。
3.上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未按月(按季)申報足額入庫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不予辦理預先登記;以往年度已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應追繳而未追繳入庫的、欠繳地方稅費的,在清繳欠稅費后再予以辦理,減免期限從辦理登記月份開始。
4.同一企業(yè)只可選擇一項最優(yōu)惠減免政策辦理減免。大宗商品貿易企業(yè)上年度銷售收入未達1億元以上的,不予辦理預先登記;本年度銷售收入預計達到1億元以上的,在達到月份向主管稅務分局辦理減免登記,減免期限從辦理登記月份開始。漏報企業(yè)、新辦企業(yè)和新取得符合減免條件所需材料企業(yè),減免期限從辦理登記月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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