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暫估領料后的會計分錄
1、本月材料暫估: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材料暫估
2、到了下個月,如果還沒確定下來,需要沖回: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材料暫估(紅字)
3、如果發(fā)票過來了,按流程記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成本暫估入帳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般情況下,成本應以實際發(fā)生額予以確認,如果將要發(fā)生的成本能夠確實可靠地估計并計量的話,也可以在當月按估計值入賬,譬如月末,在發(fā)票未到,貨物已到的情況下,應該暫估相關原材料或物資暫時入帳,待下月初應將此分錄按暫估金額紅字沖回.待發(fā)票到達后按實際發(fā)票列明金額處理.
例:11月13日購進A材料一批,驗收入庫數(shù)量10T,至月末結(jié)賬時發(fā)票仍未到,貨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發(fā)票,并支付價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貸:應付帳款 117000元(暫估值,根據(jù)上月購進同類材料價確認)
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貸:應付帳款 - ××元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0400
貸:銀行存款 140400元
關于原材料暫估領料后的會計分錄的做法,上述文章對具體的做法進行了闡述.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jié)束了.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點擊答疑窗口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