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月發(fā)現上個月在金稅三期申報個稅的數據有錯誤,一個員工的收入額是1400,但計成了1500,多計了100,導致計提的工資數與實發(fā)數對不上,請問此員工的收入額還可以更改嗎?
答: 你好,實際數不錯沒關系的,這個月計提數可以調整的,這個月少計提100元就可以。個稅申報不涉及交稅沒問題。
您好! 請問2019年的年終獎金需要在12月份帳里面計提出來, 那必須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申報個稅嗎?
答: 你好,如果12月發(fā)放,那么1月要申報,如果在1月份發(fā)放,2020年12月份之前申報都可以。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9年1月份發(fā)放18年12月份的年終獎,但是會在19年2月份申報個稅,因為18年的全年一次性優(yōu)惠用完了,那我12月份的帳要計提個稅,還是在19年一月計提?
答: 18年如果沒有計提年終獎,最好在12月份計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