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銷售軟件和軟件服務兩項業(yè)務,可以分開核算嗎?
答: 是可以分開核算的。
軟件企業(yè)既銷售嵌入式軟件(軟硬件收入分開合核算),有提供技術開發(fā)服務,當月計算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時,進項稅額是只按嵌入式軟件和硬件的收入分配比例核算,還是按嵌入式軟件、硬件和技術開發(fā)服務收入三者之間的比例分配進項稅額?
答: 你好,同學。 你這里有三部分,是按三部分分攤 計算處理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公司銷售軟件也銷售硬件,進項稅和銷項稅要分軟件和硬件明細嗎?軟件的進項稅可以抵硬件的銷項稅嗎?
答: 學員你好,進項稅和銷項稅不用分明細,抵稅是可以的,但是結轉成本需要分開核算。


青春俠 追問
2018-09-27 11:22
張艷老師 解答
2018-09-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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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1:30
張艷老師 解答
2018-09-2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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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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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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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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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1:53
張艷老師 解答
2018-09-2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