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愛的學員,您好: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è)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è))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谒臈l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è)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è))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div>
2017-05-27 17:35:35
檸檬樹 追問
2018-11-30 10:44
檸檬樹 追問
2018-11-30 10:46
文文老師 解答
2018-11-30 12:06
檸檬樹 追問
2018-11-30 16:45
文文老師 解答
2018-11-30 17:50
文文老師 解答
2018-11-30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