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師,個稅可以先申報一個人的嗎,因為那個人上個 問
個稅系統(tǒng)可先算離職人員的個稅,但申報時需按規(guī)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不能只單獨申報這一個人,要將所有員工信息及數(shù)據(jù)一并報送。 答
老師,個體戶勞務公司,有一個人每月發(fā)6000元工資,這 問
個體戶,通常不用工資個稅申報 答
找宋老師,有工程問題請教? 問
同學你好 是什么問題 答
老板個人購車100萬,賣給公司120萬,車子是豪華車,請 問
你好,沒有風險,正常交稅即可 答
老師,支付股權(quán)代持費計入什么科目明細呀 問
同學,你好 管理費用 答

2017年12月計提2017年度的年終獎,然后2018年1月份申報,發(fā)放,那我2018年12月可不可以計提2018年度的年終獎?那我2019年1月申報,發(fā)放?
答: 你好,可以今年12月份計提,明年1月份申報發(fā)放的
年終獎2017年的年終獎在2017年12月發(fā)放,稅款所屬期2017年12月,2018年1月申報,那么2018年11月可以發(fā)放2018年的年終獎嗎?
答: 你好,是可以的,年終獎所屬期一般是按年來說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2017年12月給員工發(fā)放了年終獎,那么我把年終獎入賬到2017年12月份,然后在2018年2月份申報1月份的稅的時候,再報12月份這筆年終獎啊
答: 應該在2018年1月份申報個稅時進行申報的。
2018年度1月份己計提2017年度員工獎金40萬了,2月份已發(fā)放,2018年12月份在計提2018年度的員工獎金,2019年1月份準備發(fā)放,這樣可以嗎?
鄒老師您好,2018年12月計提年終獎,2018年發(fā)放一部分,2019年1月發(fā)剰下的,申報年終獎個稅可以在2019年1月一次性申報嗎
如2018年2月發(fā)放的是2017年的全年獎,2018年12月發(fā)放2018年度的全年獎那么:2018年12月發(fā)放的年終獎,是否還可以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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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22:02
鄒老師 解答
2018-12-2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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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08:21
鄒老師 解答
2018-12-2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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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08:22
鄒老師 解答
2018-12-25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