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們是建筑公司,本月本來計劃要開票,結果 問
短期開票額度(一個月)下個月會作廢,到期后恢復原基礎額度; 僅調額未開票一般無稅務風險,但業(yè)務若已發(fā)生納稅義務,需在 “未開具發(fā)票” 欄申報繳稅,否則有補稅、罰款風險; 外經證未報驗,若超簽發(fā)后 30 天會自動作廢,需重開;若在 30 天內,直接去經營地報驗即可,不用重開。 答
老師,你好,請問下這道題選什么呢? 問
計算利息就是這樣計算的 =100*6%/12*5=2.5 答案就是102.5 答
找知識產權服務公司購買商標使用權,發(fā)生的服務費 問
那個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商標費 答
私戶收的錢, 是不是要從私戶轉到公戶,再付給供應商 問
同學,你好 嗯嗯,是的 答
請問公司給集團法人轉備用金是否有問題? 問
公司給集團法人轉備用金,沒問題。 答

2018年1月與客戶簽訂的購銷合同是全年的,可以在2019年1月份申報期一次申報印花稅嗎?
答: 你好,2018年1月簽訂了合同,應當在2018年2月份就做印花稅申報才是的
老師,客戶和我們簽訂一年的長期購銷合同,按每月發(fā)生的清單結算,可以在年中按實際月份發(fā)生額報印花稅或者年末按全年發(fā)生總額一次性報印花稅嗎?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請問2019年1月做了2018年的年終獎,在2月的時候申報了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那2020年1月申報2019年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可以不呢,是否存在同一年兩次申報
答: 您好,不可以的喲,1年內不能存在兩次年終獎的申報
2019年1月已申報2018年全年一次性獎金,那么2019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打算在2020年一月發(fā)放)可以放在2020年一月申報嗎
2019年一月份申報的2018年全年一次性獎,現在可以申報2019年的全年一次獎嘛?如果不能申報,可以現在發(fā)放獎金2020年一月份申報嘛?
2017年全年一次性獎金放在2018年1月份工資表里,2018年1月份工資又在次月發(fā)放,那我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在之后的幾個月申報嗎?
公司其他的都是按季申報,印花稅從2018年9月1號認定的,做的按次申報,是購銷合同。印花稅這個月需要申報嗎?按次申報是怎么報?


平平淡淡 追問
2019-01-03 16:12
鄒老師 解答
2019-01-03 16:15
平平淡淡 追問
2019-01-03 16:16
鄒老師 解答
2019-01-03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