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發(fā)放2018年12月份工資,個稅申報那是選舊報表還是新報表?
答: 同學 您好 1月份發(fā)放12月份的工資 如果1月申報的話 還是選擇舊申報系統(tǒng)申報
12月的薪資 1月發(fā)放的 .並且在1月就申報的.那可以適用新個人所得稅法嗎?如果適用的話.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tǒng)裡只有2019年的版本(所屬期間為1月份)能夠使用專項扣除,並且不能更改所屬期間為12月份,如何申報才是正確的呢?
答: 您好,那就把12月工資按1月份的工資申報,進行專項扣除處理,以后順延即可。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所代開的發(fā)票已經(jīng)代扣代繳了,請問還要申報增值稅季報嗎?
答: 你好 需要申報的,


露寶 追問
2019-01-09 12:58
bamboo老師 解答
2019-01-09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