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民非組織,帳上有200多萬的社會捐款,想用這筆款再注冊一家公益基金會,再利用這家基會募捐資金可以嗎?
答: 你好,如果捐款是非限定用途的可以,限定用途的得得到捐款同意吧,
注冊基金是幾位數(shù)?50.0000萬對么
答: 你好! 對的??梢缘?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一下,公益基金會是怎么注冊的?
答: 注冊公益基金會的方法: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guī)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yè)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原始基金數(shù)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并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準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準予登記的,發(fā)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nèi)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jīng)有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yè)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nèi)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準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準予登記的,發(fā)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yè)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nèi)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guī)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辦理依據(jù): 《基金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0號,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個掛靠單位, 全國性的基金會的掛靠單位要副部級以上, 省(市)的基金會的掛靠單位要副廳級以上, 2) 全國性的基金會要央行批準!省(市)的基金會地方人民銀行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