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似問題
最新問題
公司18年12月注冊的,12月份沒有做賬,19年一月份才開始做賬的,公司的房子是跟私人租的,沒有發(fā)票,要這這個月才能去稅務局代開,那18年12月跟1月份的房租怎么做賬
19年1月份的費用發(fā)票,可以用到18年12月嘛?比如我18年付的房租物業(yè)19年1月才開的票,能直接把發(fā)票附在18年憑證后面嘛?
房租是從18年11月份起租,但是對方要在19年1月份才能開出18年11月-19年10月的發(fā)票,18年先全部入費用,19年開完發(fā)票直接附在18年的賬里行不行?
18年12月份的費用在18年12月已經(jīng)入賬但是當時未收到發(fā)票,發(fā)票在19年2月份才去的且開具日期是19年2月的,現(xiàn)在應該怎么做


檸檬好黃 追問
2019-01-13 10:44
bamboo老師 解答
2019-01-13 10:46
檸檬好黃 追問
2019-01-13 10:54
bamboo老師 解答
2019-01-13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