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yè)和其他法人公司共同投資成立了一家公司,從這家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應按經營所得繳納個稅還是按紅利股息所得繳納
鹽鹽
于2019-01-18 22:48 發(fā)布 ??84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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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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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應按紅利股息所得繳納
2019-01-18 22:59:14

根據國稅函[2001]84號第二條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能并入收入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合伙企業(yè)對外借款,收到的利息,不并入企業(yè)收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并且收到的利息要給對方按金融服務-利息收入開具發(fā)票,可以開專票也可以開普票,但專票無法抵扣增值稅。
2023-11-12 03:22:24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確
2020-09-28 14:22:43

合伙企業(yè)收到投資分回的分紅,應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執(zhí)行口徑的通知》,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3-10-23 10:37:25

1、第一個問題A合伙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需要按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A、B都是合伙企業(yè)的情況下,A收到B分配的利潤,A的個人合伙人不需要交股息、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因為股息、紅利針對的是公司制企業(yè)。
3、公司就是公司、合伙企業(yè)就是合伙企業(yè),不要說B公司也是合伙企業(yè),這種表述是不準確的。
2018-07-11 1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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