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有這個提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nèi)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貴單位在向納稅人支付所得時所代扣、預扣的稅款,請于次月征期內(nèi)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個怎么理解,我們是工資下發(fā)制,按這個來說,這個月申報期,應該報幾月份的工資?
答: 2月申報所屬期是1月,這個 表示是1月發(fā)出工資,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有這個提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nèi)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貴單位在向納稅人支付所得時所代扣、預扣的稅款,請于次月征期內(nèi)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個怎么理解,我們是工資下發(fā)制,按這個來說,這個月申報期,應該報幾月份的工資?
答: 這個月申報的是12月份的工資,一月份發(fā)放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nèi)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nèi)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nèi)申報納稅。老師,你好,只是個人所得稅法上面的,這上面說的沒有扣繳義務人,或是扣繳義務人沒有扣款,用那樣的方法來交稅,取得的什么所得都是這樣的嗎,綜合所得,經(jīng)營所得,和其他的四種所得
答: 是的,所有所得都適合上述方法。


娜娜 追問
2019-02-13 13:51
郭老師 解答
2019-02-13 13:53
娜娜 追問
2019-02-13 13:56
郭老師 解答
2019-02-13 13:57
娜娜 追問
2019-02-13 13:59
郭老師 解答
2019-02-13 14:04
娜娜 追問
2019-02-13 14:28
郭老師 解答
2019-02-13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