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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8%的部分全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以后年度如果沒有教育經費的發(fā)生還能扣除余下的部分嗎?
以前年度,我們是小微企業(yè),本年職工工資發(fā)生額為39萬,當期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fā)生額是0,這個需要做納稅調整嗎?如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