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增值稅不理解:若是轉(zhuǎn)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zhuǎn)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征收增值稅;
No
于2019-03-22 08:22 發(fā)布 ??2268次瀏覽
-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這個的其實很簡單,比如你房子沒有滿2年,50萬買來的。60萬賣出。那么增值10萬,要按10萬交增值稅
2019-03-22 08:27:18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成交價格減去購買房屋的原值后的差額×5%稅率
2019-04-21 10:46:03

您好,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3: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guī)定
五、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qū)。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fā)票、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guī)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zhuǎn)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chǎn)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chǎn)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18-07-19 22:53:14

你好,這個看情況,當?shù)卣哂袝r候會不一樣
2019-06-23 14:09:48

同學你好
關于這個政策您有什么疑問呢?
2022-11-05 16:31:34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