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guī)模旅游業(yè)的賬務處理,差額征稅如何處理?
青春俠
于2019-03-31 09:11 發(fā)布 ??151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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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19-03-31 09:28
將你的收入減去你支付給接團方的就是應納稅的
相關問題討論

將你的收入減去你支付給接團方的就是應納稅的
2019-03-31 09:28:59

你好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金-增值稅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應交稅金-增值稅(這是抵減銷項稅額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019-05-16 17:12:44

差額征稅需要稅局備案的,旅游業(yè)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
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征收率3%。
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guī)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企業(yè)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guī)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2019-04-18 18:20:08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一、稅額計算
由于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中是以“有關政策(三)銷售額”規(guī)定的,并不屬于簡易征稅辦法,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選用此辦法的,除了銷售額中已抵減費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進項稅額。
旅游業(yè)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
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征收率3%。
二、會計核算
小規(guī)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財會〔2012〕13號文件規(guī)定: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guī)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企業(yè)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guī)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2019-12-23 09:28:05

1.取得旅游服務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支付別的公司旅游服務分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入賬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019-10-07 14: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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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俠 追問
2019-03-31 09:52
武老師 解答
2019-03-31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