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代理的保險,工亡理賠款打到我們公戶上了,我們要去打給企業(yè),要通過什么方式給轉過去呀,
嚕嚕嚕
于2019-05-07 09:19 發(fā)布 ??521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19-05-07 09:21
你好,你們打給對方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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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們打給對方就可以的
2019-05-07 09:21:42

您好!說實話。除了工資低就能少交,或者稅局管的松,不查之外,沒有其他辦法,如果有,這新政大家也都不用怕了,新政也就失去了意義
2018-10-30 10:24:05

你好同學,是近這樣·的同學
2019-09-02 19:20:26

第一張圖片里的保險業(yè)務收入
2020-04-15 11:28:16

人身保險合同,保險法規(guī)定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險人一次支付保險費,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支付首期保險費一般被認為是人身保險合同的生效條件,并且由于人身保險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較長,要求投保人按合同約定持續(xù)不斷地支付保險費,對投保人來說也會有一定困難。特別是壽險合同具有儲蓄性質,投保人身險只是投保人的一種投資選擇,也應當允許投保人放棄這種投資方式。
所以保險法規(guī)定,投保人超過規(guī)定期限60日或保險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即保險費支付與否,只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
如果投保人不按約定支付保險費,最終結果只能導致保險合同的解除,保險人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而不會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因此,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人不能強制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險費的義務,即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保險費,不得以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2020-05-22 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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嚕嚕嚕 追問
2019-05-07 09:23
暖暖老師 解答
2019-05-07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