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訴訟費用:案由 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老師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 你好,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
(2023年)甲公司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乙公司發(fā)生糾紛并提起訴訟。下列有訴訟管轄權的是那個 為什么呢 A.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地M縣人民法院B.建設工程所在地N縣人民法院C、甲公司住所地O縣人民法院D.乙公司住所地P縣人民法院
答: 您好同學,選擇B,建設工程所在地N縣人民法院(選項B)通常是最有力的選擇,因為該地法院與合同履行地直接相關,且履行地的法院在處理與建設工程相關的實際問題時,地理和事實接近性較高,有助于更準確地了解情況和收集證據。因此,選項B具有最合適的訴訟管轄權。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為在建工程糾紛發(fā)生的訴訟費,計入什么科目?
答: 學員你好,計入管理費用-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