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老師,公司員工離職,5.31號走的,6月份的社保還給交納,那請問一下,上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把這個人應該是發(fā)何處理呀。上報的這個社保做賬的時候應該是做什么為好呢?是正常計提工資,還是直接做為管理費用-辭退補償。謝謝。
答: 沒有發(fā)放工資就不需要計提 社保部分可以作為福利費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嘛 這個管理費用 是個人所得稅 稅后的工資嗎
答: 這個是稅前的沒有扣個稅扣個人社保之前工資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這是我們12月,工資表,如何計提工資。有管理人員,車間人員,還要交個人所得稅。住宿舍的紅貪電費
答: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yè)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A海闊天空 追問
2019-06-04 09:49
三寶老師 解答
2019-06-04 09:57
A海闊天空 追問
2019-06-04 10:02
A海闊天空 追問
2019-06-04 10:04
三寶老師 解答
2019-06-04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