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稅2018年54號不是500萬元以下就可以一次性記入成本費用嗎?會計上繼續(xù)計提折舊嗎?稅務上調(diào)減嗎
答: 是的,賬上按月折舊 稅法一次扣除
5.10出的政策,500萬以下的設備不用計提折舊,直接放入成本費用里是嗎。這個設備和器具有啥要求我們公司都沒有超過500萬啊
答: 你好! 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 有條件的喲,是在這個時候內(nèi)新購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這題是判斷題,不是500萬以內(nèi)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不用分期計提折舊了嗎?那這題甲企業(yè)的做法顯然符合對吧?那這題是錯的是吧?
答: 您好,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提折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