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6-29 07:26
資產劃轉是指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yè)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按賬面凈值劃轉股權或資產.資產劃轉涉及資產在不同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屬改變,就業(yè)務實質而言,需通過相關法律主體之間資產轉讓、增資、減資等步驟才能實現(xiàn).盡管財稅[2009]59號文未將資產劃轉列入企業(yè)重組的范圍,但就其業(yè)務實質仍屬于企業(yè)重組的一種特殊形式.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六)(七)(八)項的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均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規(guī)定,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規(guī)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規(guī)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經多次轉讓后,最終的受讓方與勞動力接收方為同一單位和個人的,仍適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的相關規(guī)定,其中貨物的多次轉讓行為均不征收增值稅.
通常情況下,居民企業(yè)間資產劃轉涉及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存貨、設備的,原則上征收增值稅.因此,無論是母子公司之間劃轉資產,還是子公司之間劃轉資產,劃出方需視同按公允價值銷售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但是滿足稅收政策規(guī)定的特殊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