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家公司2018年1月15日已經(jīng)更名,但是我在2018年1月23日的收據(jù),該公司還是蓋的變更前的公章,錢也是入的原來的公司名稱賬戶,請問這個算違規(guī)嘛?
答: 你好 如果你們是18.1.15號之后發(fā)生的業(yè)務的話 算的 既然已經(jīng)變更了 要按你們變更后的公章蓋章的。
房東那邊更改收款賬戶,寫了一封變更告知函,蓋了他們的公章,拿給也要我們蓋章公章或者財務章,這合理么?可以蓋么?
答: 這個應該是你們給他打租金的時候才用的到,你讓他們出具說明,蓋他們的公章就可以,你們不用蓋!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你好,公司公章壞了,重新刻過公章,需要去銀行變更?
答: 你好,對的是的,需要去變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