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購進二手車銷售商開票只開一半,剩下的一半我們自己開可以不?
答: 你好,一般不可以這樣的
我是運輸公司銷售17年購進的車輛當時是17稅率現(xiàn)在我們公司要把這臺車賣屬于賣二手車那我賣二手車的稅率是多少
答: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guī)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根據(jù)財務會計制度已經(jīng)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chǎn)),區(qū)分以下情形征稅: 第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第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第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進一步明確: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減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3.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已抵扣進項稅的,還是13%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銷售二手車,銷售是2019.1.1前購入的都按照17%開票嗎
答: 銷售舊貨,按照3%減按2%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