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8年簽訂的銷售合同稅點是16%,冰并且供應商在 2019年3月份送貨給客戶了,但是2019年4月1日執(zhí)行稅點13%,請問 現(xiàn)在(2019年7月)可以開16%的發(fā)票嘛 ?如可以開16%,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答: 可以開16%稅點的! 稅款所屬期是屬于3月份........只是你當初怎么不及時開票哦.....現(xiàn)在都7月份啦
那個銷售合同是供應商做的吧
答: 銷售合同一般是由供應商做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有點分不清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這兩個是誰出的合同啊采購合同是供應商,銷售合同是我們自己嗎
答: 您好 采購合同時候購貨方,銷售合同是銷貨方,都是相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