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月20日,購進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運公司開具的運輸發(fā)票上注明的運費金額為1萬元。甲公司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0.1萬。這個抵扣合法嗎?為什么?
答: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嗎?按照發(fā)票上稅金金額抵扣就可以了
老師下午好,請教一個問題,我公司購買的用于專項項目的食堂用品(非單純的職工福利),計入低值易耗品,已攤銷,現(xiàn)承包給別的餐飲公司,他們丟失了幾件物品,我們收取了補償金,這個補償金需要開發(fā)票嗎?涉及的相對應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嗎?
答: 你好,需要開票,不用轉出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如果選項A購進的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是專票,而不是普票,這個A就能選?他的進項稅額就可以抵扣吧?
答: 你好 是的 取得普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