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9月10日,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我公司是出租方,合同約定該房屋的月租金為5萬元,承租方按半年支付租金,故乙方在9月15日像我方支付了5萬元保證金及30萬租金,我方于收到款項后當天開具了30萬的增值稅發(fā)票,但因該房屋空置已久,且現(xiàn)階段前方道路施工,故約定免租期8個月,即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為免租期,則30萬租金為2020年5月10至12月份的租金。這樣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全部租金同時計入當期收入還是按月攤銷?我方在開具發(fā)票時的稅款又如何處理?請老師解答,謝謝
答: 您好,按包括免租期按月攤銷。開票正常納稅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取到普通增值稅發(fā)票的賬務處理方法
答: 你好,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上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錯開為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本月需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答: 您好,如果需要換開專票的話,分錄就是將之前的分錄紅字處理,然后再重新編制一遍分錄。


@5269464 追問
2019-09-24 08:32
董老師 解答
2019-09-24 09:37
@5269464 追問
2019-09-24 12:10
董老師 解答
2019-09-24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