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2月份做1月份賬時工是計提1月份工資和發(fā)放12月份工資,但是在自然人那個申報個稅的軟件是申報1月份發(fā)放的12月份工資這點就不太明白。干嘛申報個稅不是按1月份工資申報呢?請老師解答一下。謝謝~
答: 你好,《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fā)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如果我們1月發(fā)放的是12月,那就是2月申報個稅
老師自然人獨資公司沒員工需要申報個稅嗎
答: 你好,無員工,個稅填法人的名字,0申報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自然人個稅申報,11月15日前申報10月的個稅還是9月的個稅
答: 你好,自然人個稅申報,11月15日前申報是10月的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