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2020年1月發(fā)放的2019年年終獎,2020年2月份申報時系統(tǒng)自動將2019年終獎給并入到2020年1月份的收人,造成很多人本不應該繳個稅卻交上個稅了。
答: 你好,同學。 年終獎可以單獨申報,不用并入工資申報。
現(xiàn)在1月份發(fā)放的年終獎的還是分攤到12個月,然后再按新的個稅稅率到2月份新的系統(tǒng)中申報嗎
答: 可以合并到綜合所得里面嗎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我們公司好多人工資不到5000,發(fā)放年終獎的時候想用這個五千剩余的額度申報,在個稅系統(tǒng)怎么申報啊,我在綜合模塊下單一次性年終獎試過,那個必須交3%的個稅
答: 那只能和工資薪金合并,最新年終獎政策是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沒有減除5000了 你可以去看下原文件 財稅2018.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