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份工資表中做了2019年獎金,報個稅時同工資一起在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申報,未分開在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中申報了,因部分人工資少于5000元導(dǎo)致在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要繳的總稅額小于分別(工資和獎金)申報的總稅額,已申報成功,還需補(bǔ)稅額嗎?若要補(bǔ)需要怎么操作呢?工資表中的獎金可以計入到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去申報嗎?
答: 年終獎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合并到一個月工資里面,按照工資薪金申報。另外一種是單獨(dú)計算 按照你的描述,是第一種情況 由于申報成功了,說明你報的數(shù)字不存在邏輯性錯誤,不需要補(bǔ)稅的
員工租給公司的租金收入要不要計入工資申報個稅
答: 你好,不需要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wù)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房補(bǔ)、交補(bǔ)、話補(bǔ)計不計入工資 個稅申報的時候 這個補(bǔ)貼收入要算在申報的工資薪金里不呀?
答: 要的 不計入基本工資 但實發(fā)后,要代扣代繳個稅


天空之鳥Johnny 追問
2020-02-19 13:06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02-19 14:06
天空之鳥Johnny 追問
2020-02-19 14:20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02-1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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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15:48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02-1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