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疫情防疫物資,免增值稅嘛,會計做賬怎么做
關(guān)兒Z
于2020-03-11 10:08 發(fā)布 ??2763次瀏覽
- 送心意
辜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3-11 10:08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相關(guān)問題討論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2020-03-11 10:08:37

你好,同學。
借 營業(yè)外支出
貸 庫存商品
應交 稅費 視同銷售
借 應交稅費 視同銷售
貸 營業(yè)外收入
2020-04-14 09:52:26

你好,捐贈分錄是這樣做的。
2020-04-03 15:19:29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要是下面這個沒有銷項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guān)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ān)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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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xiàn)就有關(guān)捐贈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yè)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guān),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xiàn)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企業(yè)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guān),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國家機關(guān)、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0-05-25 17:15:40

你好,做營業(yè)外支出核算這個
2020-03-04 1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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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兒Z 追問
2020-03-11 10:13
辜老師 解答
2020-03-1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