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 )繳納增值稅。A.銷售貨物B.銷售服務C.提供勞務D.無形資產(chǎn)
答: 你好 A.銷售貨物 按照現(xiàn)行的 財稅〔2016〕36號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無形資產(chǎn),是否需要交納增值稅?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zhuǎn)讓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視同銷售,那么個體工商戶呢?如果不繳納,個人可以注冊工商戶轉(zhuǎn)讓無形資產(chǎn)嗎?
答: 你好1. 是的這個需要交納增值稅的2.? ? 也是一樣的 。?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無形資產(chǎn)增值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 你好,銷售無形資產(chǎn)需要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