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復議中對國防、外交等做出的行政行為是可以上訴,但是不予受理對嗎
答: 你好,行政復議中對國防、外交等做出的行政行為可以受理
什么是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行為、裁決,什么區(qū)分?
答: 1.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quán)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guān)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guān)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2.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guān)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僅審查合法性。 3.行政行為是指由公共行政實體依據(jù)其行政法所賦予的權(quán)力,并針對一單獨個別的情況,作出一個對外產(chǎn)生積極或消極法律效果的決定或命令。 4.裁決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裁決作出后,審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終結(jié)。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負擔行政行為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負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guān)實施的對相對人予以不利益或侵犯相對人權(quán)益的行政行為,又稱不利行政行為或損益行政行為。例如對相對人的罰款、城市房屋強制拆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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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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