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似問題
最新問題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中的城建費、教育費、河道管理費是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為計稅依據還是以扣除進項稅額后的數據為依據呢,
小企業(yè)會計準則付城建稅 附加稅 的分錄是這樣做的嗎 借: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貸:應交稅金- 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
收到主營業(yè)務收入584336.969,請問應交稅金-銷項稅額,營業(yè)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城建稅,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這幾個怎么計算呢
銷項稅額17000元,進項稅額300元,應交增值稅17000―300=16700元,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