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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企業(yè),同時出售硬件設備,伴隨的軟件產品以及軟件服務,能不能軟硬件單獨一個合同,繳納16%的稅點。軟件服務一個合同繳納6%的稅點?
公司有一部分兼職開發(fā)軟件的工程師,主要利用業(yè)務時間幫助公司完善軟件。他們的收入該做為工資入賬呢,還是做為勞務費入賬。相關的個稅應該如何繳納,
請問下例如 簽定合同后 收到合同款5萬 后因種種原因 對方后續(xù)沒付款 現在確認收入開具發(fā)票繳納增值稅 可以把合同款都歸入軟件收入嗎 (硬件收入稅收16% 軟件收入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