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的年終獎當時漏算在2018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里,這次能加到2019年匯算清繳的工資薪金支出里嗎?
答: 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申報了嗎?
個稅APP匯算清繳時只查看到2018年的全年一次性獎在2019年2月發(fā)放,那么2019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0年1月發(fā)放不會和這次匯算清繳一起匯算,難道2019年年終獎要等到2021年才匯算清繳?
答: 個稅系統(tǒng)里面只能識別出你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不能識別出具體是哪一年的哇。你2019年發(fā)2018年的,他不能識別出來,默認你就是當年2019年的一次性獎金。所以這個是和實際發(fā)放時間有關(guān)的。2019年的獎金在2020年發(fā)放,只有對2020年匯算清繳時才識別。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匯算清繳時,2018年的年終獎2019年2月發(fā)放,可以把年終獎金額記入職工薪金表中的稅收金額里,以凋減利潤嗎?2018年預(yù)付的費用可以調(diào)減利潤嗎?在哪里調(diào)
答: 年終獎在18年計提過嗎


Danny 追問
2020-05-09 10:53
郭老師 解答
2020-05-0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