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問題如下:A公司新建車間,與某公司B簽訂施工合同,工程總造價(合同金額)100萬。但是該工程分土建部分(20萬)和鋼結構部分(80萬),合同簽訂后A公司另外找了一家公司C做土建部分,另簽合同16萬(比20萬少4萬)。B公司也同意把土建部分給C公司做。但是A公司未和B公司變更原合同?,F(xiàn)在工程快結束了,A公司打給B公司76萬(4萬質保金),能否以原合同(100萬)做為支付依據(jù)?如果變更原合同(100萬的合同拆成一個80萬一個16萬),當初簽訂100萬的合同走了招投標的程序,現(xiàn)在能輕易變更嗎?
答: 1、可以以100萬的合同做為依據(jù)2、招投標合同不能輕易變更,尤其涉及到實質性條款
老師,工程造價收入和合同總價是不同的金額嗎?
答: 你好,工程造價收入和合同總價一般是不同的金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工程質保金這一塊,是按工程含稅總價的5%計提還是?假如我們含稅總計價1000萬,計提工程質保金是1000*0.05=50還是 ?
答: 您好!是的。一般都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