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想問問去年單位年初發(fā)放一部分獎金時,用了一次獎金稅率,后面又發(fā)放獎金時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現(xiàn)在匯算清繳時能否將計入綜合所得的獎金部分重新修改放入一次獎金中計稅?
答: 一年只能申報一次這個,你這個去年發(fā)2次?那這個后面發(fā)只能合并工資中申報了
哈嘍 想咨詢一個問題 18年的獎金在19年發(fā)放,19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直接計入19年的工資薪金,導致個稅稅率增加了一個檔,這種情況有解決辦法嗎?
答: 如果想要在一八年匯算清交的話,應該在18年12月份支付。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實現(xiàn)累計稅率發(fā)繳稅多了到了年終匯算清繳得時候也要退回來得是不是啊
答: 你好,所得稅多繳的部分可以申請抵減以后的所得稅或則退稅


瓶子 追問
2020-05-19 11:10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5-19 11:16
瓶子 追問
2020-05-19 11:23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5-19 11:33
瓶子 追問
2020-05-19 12:21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5-19 12:36
瓶子 追問
2020-05-19 14:51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5-19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