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 由于18年12月份工資發(fā)到19年,導致19年有13個月工資,我在個稅APP上把19年1月工資 實際則為18年12月工資 進行了申訴 這樣做是否可行
答: 你好 你申訴的理由怎么寫的 因為稅局那邊是要求的發(fā)放次月申報個稅的。
個稅APP中查到去年12月的工資為2.4萬,但實際月工資是2000多點,是怎么回事
答: 可能是公司借你名字,多申報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是8月底發(fā)7月的工資,8月的工資9月底才發(fā),但是報個稅就會9月實際報的7月工資數(shù),時間是8月的,這樣可以嗎
答: 賬務(wù)上是8月處理的,就沒有關(guān)系


陸 追問
2020-05-19 14:32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5-1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