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我是一家集團公司,下面有幾十家分公司。月初集團發(fā)了一份通知,內(nèi)容是1、總分、母子、分子公司之間合作產(chǎn)生的收入或者集團公司代收的收入(集團名義簽合同、開票、收款,但實際是分子公司提供勞務),結算時需要給付款方開具發(fā)票。 2、集團向分子公司收取的管理經(jīng)費,不給分公司開票,給子公司開票。 我舉個例子說明我的問題:比如集團代收款的情況,A分公司簽客戶時被要求和集團公司簽約,再往后集團開票、集團收款。收到款以后需要給A分公司結算,然后分公司給集團開發(fā)票。這個例子中的問題是,集團是一般納稅人,給客戶開票是6個點,分公司是小規(guī)模,3個點,這個差額該怎么平衡或者解決。
善良的小蜜蜂
于2020-06-09 14:21 發(fā)布 ??2229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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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的話沒辦法,這個差額真的解決不了,除非分公司升級一般納稅人
2020-06-09 16:15:54

您好,這不一定,需要根據(jù)你們對實際情況選擇的
2020-07-05 21:56:45

不用,子公司是獨立的公司,不用和集團保持一致。
2019-06-27 16:45:24

一般納稅人直接開紅字發(fā)票就可以,不需要你們開啥啊,給你們開專票?
2019-12-27 15:36:23

有限公司和集團公司是兩個不同的組織形式,它們之間具有一些顯著的區(qū)別。
有限公司是一種獨立的、有獨立財產(chǎn)和責任的法人實體,可以擁有自己的資本、品牌、商號、生產(chǎn)設施和員工。有限公司的責任限制使其股東不必對有限公司承擔過多責任,否則就會受到個人財產(chǎn)的抵押或者壓制。
集團公司是一種由多家公司組成的公司組織形式,它們的資產(chǎn)、技術和資源可以集中起來,從而幫助集團公司更好地實現(xiàn)其目標。集團公司也有責任限制,但它們的責任和義務更為復雜,也比有限公司責任更為嚴格。
有限公司和集團公司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之間沒有直接關系。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指納稅的范圍,而有限公司或集團公司則是納稅的實體。小規(guī)模納稅人僅納稅于收入和營業(yè)稅,而一般納稅人除此之外還必須納稅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拓展知識:集團公司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它們可以擴大營銷范圍,因為它們可以在不同地區(qū)創(chuàng)建分支機構,從而增加其客戶群。
2023-02-28 19: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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