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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老板房屋給自己公司用,是無償租用還是以租賃的方式更好呢?租賃的話可以當費用報銷,無償則沒有,兩種方式需要交的稅是哪個多哪個少呢?租金標準是4500左右
私車公用,可以做成普通員工無償租賃使用嗎?如果要做成員工(普通職員,不是股東)投資,可以嗎?這樣可以抵一些費用。具體怎么操作呢
法人名下的車想過戶給公司,目的就是為了做費用,那以買賣形式的話需要交多少稅?或者說無償過戶給公司再或者以租賃的形式,哪種更合適呢?


安詳的小蝴蝶 追問
2020-08-12 11:02
紫藤老師 解答
2020-08-12 11:03